遼寧省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主要數據公報(第四號)
農村居民生活條件
遼寧省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對644.6萬戶農村居民的生活條件進行了調查。現將主要結果公布如下:
一、住宅
2006年末,農村居民平均每戶擁有住宅面積
住宅類型主要為平房。其中,居住平房的615.9萬戶,占95.6%;居住樓房的21.6萬戶,占3.3%;居住其他類型住房的7.1萬戶,占1.1%。
住宅結構主要為磚木和磚混結構。住宅為磚木結構的442.4萬戶,占68.6%;磚混結構的166.8萬戶,占25.9%;鋼筋混凝土結構的25.6萬戶,占4.0%;竹草土坯結構的9.0萬戶,占1.4%;其他結構的0.8萬戶,占0.1%。
二、飲用水
有8.6萬個住戶反映獲取飲用水存在困難,占1.3%。使用管道水的住戶293.2萬戶,占45.5%。110.7萬戶的飲用水經過凈化處理,占17.2%;455.7萬戶的飲用水為深井水,占70.7%;77.1萬戶的飲用水為淺井水,占12.0%;0.5萬戶的飲用水來源于江河湖水,占0.1%。
三、炊事能源
農村居民炊事使用的能源中,主要使用柴草的546.0萬戶,占84.7%;主要使用煤的56.1萬戶,占8.7%;主要使用煤氣或天然氣的40.0萬戶,占6.2%;主要使用電的2.5萬戶,占0.4%。
四、衛生設施
使用水沖式廁所的13.9萬戶,占2.2%;使用旱廁的523.4萬戶,占81.2%;使用簡易廁所或無廁所的107.3萬戶,占16.6%。
五、耐用消費品
農村居民平均每百戶擁有彩電98.6臺,固定電話72.8部,手機53.9部,電腦1.3臺,摩托車36.1輛,生活用汽車3.1輛。
注:
1.住宅:一般指上有頂、周圍有墻,能防風避雨,供人居住的房屋。按照各地生活習慣,可供居住的窯洞、竹樓、蒙古包、帳篷、氈房、船屋等也包括在內。
2.住宅面積:指住戶所擁有的全部住宅的建筑面積,包括自住、租出和空置的住宅建筑面積。
3.獲取飲用水困難:主要指到取水點的水平距離大于
4.炊事用能源:指住戶在家庭炊事中使用的主要能源。